涉接受利益案今開庭 曾蔭權已到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03 09:51
最後更新: 2017/01/03 10:25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今開審,曾蔭權今早偕妻子約於8時15分抵達高等法院,曾蔭權全程展露微笑但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曾蔭權共面對1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以及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身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於2010年4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而提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等一系列申請的誘因,而未有向行會申報。
控罪又指曾蔭權於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期間,當何周禮Barrie在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時,建議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制度下獲授勳及嘉獎的提名,而未有向有關人士申報。